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關于開展遠程電子監測終端設備與吉林省農業機械化智慧云平臺數據對接測試工作的通知
各遠程電子終端監測設備生產企業:
為滿足保護性耕作實施縣份對保護性耕作作業遠程電子監測設備的實際需求,按照吉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快推進遠程電子監測終端設備與吉林省農業機械化智慧云平臺實現數據對接的通知》(吉農機發〔2021〕12號)有關要求,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將于近期開展保護性耕作作業遠程電子監測終端設備(以下簡稱“終端設備”)與吉林省農業機械化智慧云平臺(以下簡稱“云平臺”)數據對接測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數據對接測試流程
此次數據對接測試工作采取網絡模擬數據對接測試方式進行,各生產企業通過對接測試后,可入網與云平臺進行數據傳輸,具體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數據對接測試要求
有意參加數據對接測試的企業,須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并提交省級以上第三方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審核通過后可參加數據對接測試。測試的終端設備須符合《遠程電子監測終端設備硬件要求》(見附件1),申請對接到云平臺的企業需按照《遠程電子監測終端設備與吉林省農業機械化智慧云平臺數據對接技術要求》(見附件2)進行數據對接。
三、數據對接測試結果
數據對接測試結果將在吉林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通過測試的終端設備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取得與云平臺對接資格,保護性耕作項目實施縣份可自主選擇對接成功的終端設備。
聯系方式:魏文0431-84457035 17865912260
附件:1.遠程電子監測終端設備硬件要求
2.遠程電子監測終端設備與吉林省農業機械化智慧云平臺數據對接技術要求
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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