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各市、縣(區)農業農村局:
近期接到舉報,反映洛陽天宇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宇公司”)、洛陽強農農機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強農公司”)涉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經本機關依法依規調查,現將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違規行為
(一)天宇公司存在內部管理方面履行承諾事項不到位的輕微違規行為。天宇公司未經嚴格審核,將一套格朗斯-1004商標交予其授權的代理商強農公司。強農公司在我省銷售格朗斯-1004B輪式
拖拉機產品時,將產品銘牌和合格證換成格朗斯-1004產品銘牌和合格證,誤導購機者購置補貼產品。購機者申請補貼后,天宇公司才發現和報告農機化主管部門。
(二)強農公司存在使用偽造、變造的補貼產品銘牌、合格證,誤導購機者購置補貼產品的較重違規行為。強農公司在我省銷售格朗斯-1004B輪式拖拉機產品時,將產品銘牌和合格證換成格朗斯-1004產品銘牌和合格證,誤導購機者購置補貼產品。
二、處理結果
(一)對天宇公司予以警告,要求天宇公司今后認真履行企業承諾,強化內部管理措施,加強對經銷商的管理,15日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
(二)暫停強農公司所有補貼產品經銷資格6個月,要求強農公司認真反思,15日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
三、有關要求
一是各地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切實規范補貼辦理流程,履行好監管職責,大力營造良好的政策實施環境。被取消或暫停補貼資格的產品,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以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一律不得辦理補貼。
二是督促各農機生產企業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補貼有關規定,認真履行承諾,規范補貼產品經營行為。加強對授權經銷商的管理,因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取消或暫停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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