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熱點關注】 為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助力湖北農業農村現代化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相關精神,近日,湖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下發《關于做好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推薦工作的通知》,決定組織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試點產品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產品屬性。試點產品應當具備明確的農業機械屬性,技術創新特征明顯,目前尚無試驗鑒定大綱或現行試驗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新增功能和結構特征,能夠彌補當地農業機械化發展短板,提升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
(二)先進性。試點產品至少擁有實用新型發明*、整機發明*以及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者評價證明之一。
(三)安全性。試點產品應當取得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出具的產品出廠合格證明。
(四)適用性。有一定的銷售數量,在我省境內有購買使用,有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出具的適用性評價證明。
(五)推薦產品若已獲得有關省份的專項鑒定證書,且適用于我省農業生產需要,未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進行推薦。
《通知》指出,各市州要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聚焦農業綠色發展和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發展,推進畜牧業和設施農業機械化發展需要,征求農業農村各行業部門、基層農機部門和農民的意見,結合本地農業生產實際需求,經集體研究,提出本地農業生產急需的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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