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告知2023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通知
各市、縣(區)財政局,自治區農墾集團: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農辦〔2021〕11號)和《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2〕82號)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前告知2023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79580萬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屬中央直達資金(標識:01中央直達資金),告知的補貼金額是依據各市、縣(區)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面積測算,請提前做好2023年的補貼資金兌付準備工作。在2023年度預算執行中,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完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要求,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將對縣(市、區)、農墾集團上報的補貼面積等情況進行匯總核實并印發年度項目實施方案。各縣(市、區)和農墾集團要按照2023年度全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中確定的補貼標準等內容加快兌付補貼資金。
二、在2023年資金兌付時,各市、縣(區)要按照《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和《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補貼資金監管,規范補貼資金使用,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督促指導農業發展銀行等相關部門按照補貼資金發放要求,盡快撥付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確保補貼資金及時精準兌付到戶。
三、各市、縣(區)財政局要督促指導農業農村部門切實加強項目績效管理,結合地區實際,認真填報本地區項目績效目標表。自治區農墾集團要抓緊錄入項目庫并細化預算編制,認真填報項目績效目標表。請于2023年1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備案。項目績效目標表將作為今后開展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此項資金收入列“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農業生產發展”。
附件:1.提前告知2023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分配表
2.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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