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5年山東省農機研發(fā)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魯農機字〔2025〕12號
各市農業(yè)農村局、財政局,各相關單位:
為建設更高水平的“齊魯糧倉”,推動農機裝備高質量發(fā)展,加快先進適用農機研發(fā)制造、熟化定型和推廣應用,根據農業(yè)農村部農業(yè)機械化管理司、農業(yè)農村部計劃財務司、財政部農業(yè)農村司《關于山東省、河南省農機研發(fā)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備案意見的函》(農機政〔2025〕120號),省農業(yè)農村廳、省財政廳確定近期組織開展2025年度山東省農機研發(fā)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以下簡稱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立足糧食單產提升、特色產業(yè)發(fā)展等重點任務需求,圍繞糧油種植、四個潛力產業(yè)等重點領域,確定10個研發(fā)方向,其中糧食單產提升4個,特色經濟作物2個,鹽堿地種植、設施農業(yè)、畜牧養(yǎng)殖、海洋漁業(yè)各1個,支持方向詳見《2025年山東省農機研發(fā)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要求。試點項目按照研產推用一體化組織實施,申報主體應為農機制造企業(yè)、高校科研院所、推廣機構、應用主體組成的聯合體,不可缺項。聯合體中企業(yè)近三年年均銷售收入原則上不低于財政補助資金額度的2倍,各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人員均須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無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同一個試點項目只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2.牽頭單位要求。聯合體應明確一家單位作為試點項目牽頭單位,原則上應為農機制造企業(yè)。牽頭單位需在山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期滿1年(截至2025年10月31日)。
3.參與單位要求。參與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其中企業(yè)應有相關產品的實際生產能力和良好的產品市場占有率,高校科研院所應在相關農機裝備領域具有較強的前期研究基礎和科研條件能力,原則上每個項目高校科研院所不超過3家,推廣機構應為縣級及以上農機推廣部門,應用主體應具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自有應用場景。牽頭申報單位須對參與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聯合申報協議須明確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財政補助資金和自籌資金),協議有效期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4.項目負責人要求。企業(yè)牽頭的,實行“行政+技術”雙責任人負責制;高校科研院所牽頭的,實行技術負責人負責制。行政負責人原則上為項目牽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牽頭協調落實項目實施所需的資源要素保障,健全項目實施財務、成果、績效等管理制度,做好項目關鍵節(jié)點績效檢查,確保項目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技術負責人須為項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或實際主持項目的關鍵技術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和創(chuàng)新能力,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并做好項目實施的技術路線、進度安排、經費規(guī)范使用等全過程管理,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從事農機研發(fā)制造應用5年以上,且年齡不超過57周歲(196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同一專家只能擔任1個項目技術負責人。
5.經費要求。聯合體應根據實際需求編報預算,預算應包括財政補助資金和自籌資金。用于研發(fā)制造、熟化定型的資金不得低于財政補助資金的70%。財政補助資金采用分期撥款方式,按5:3:2比例撥付,即首期預撥50%,通過中期檢查后撥付30%,通過驗收后再撥付20%。自籌資金原則上比例不低于總投資的40%,由企業(yè)負責配套。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農業(yè)農村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對弄虛作假、騙取、截留、挪用、擠占資金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
三、申報流程
試點項目采取“自主申報、主管部門推薦、專家評審、擇優(yōu)委托”的方式確定實施單位。
1.編制申報書。聯合體編制《2025年山東省農機研發(fā)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書》(附件2),明確實施主體、實施內容、目標任務、資金預算、進度安排、預期成果和考核指標等內容。項目申報書中需體現產業(yè)化導向,明確銷售臺套數、應用規(guī)模、示范基地等指標,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為3年。
2.組織推薦。牽頭單位為企業(yè)、地方科研院校的,項目申報書須經縣級農業(yè)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市級農業(yè)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復核后,由市級匯總行文正式報送省農業(yè)農村廳、省財政廳。牽頭單位為省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由所在獨立法人單位審核、蓋章后直接推薦到省農業(yè)農村廳、省財政廳。
3.項目評審。省農業(yè)農村廳、省財政廳組織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進入后續(xù)答辯評審,對符合申報指南方向且通過答辯評審立項的項目予以支持。
四、注意事項
1.申報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一式4份郵寄至省農業(yè)農村廳。同時報送PDF格式電子版至sdnjglc@shandong.cn(文件命名格式:項目名稱-牽頭單位-所在地市)。
2.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12月4日,以郵寄時間為準。請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時間,逾期將不予受理。
3.聯系方式及報送地址。省農業(yè)農村廳楊茹莎,0531-51788959;省財政廳楊奎江,0531-51769981。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十畝園東街7號,郵政編碼:250013。
附件:1.2025年山東省農機研發(fā)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指南
2.2025年山東省農機研發(fā)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書
山東省農業(yè)農村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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