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5年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結果的通報
農機化總站〔2025〕143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監督管理,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3號,下稱《鑒定辦法》)《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下稱《工作規范》)《國家支持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細則》(農機鑒〔2019〕54號,下稱《實施細則》)等文件規定,總站組織26家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機構開展了2025年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工作(下稱“證后監督”),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證后監督采取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結合方式開展。日常監督采用分級分類原則抽取試驗鑒定證書,對獲證企業按照風險情況分級,重點抽取高風險和較高風險的249家企業,抽取
拖拉機、
收獲機械、
播種機、全混合日糧制備機、水稻插秧機、谷物烘干機、秸稈粉碎還田機等重點產品及證書注冊的旋耕機、微耕機等共249張證書367個產品。專項監督選取2021年以來參加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的撒肥機產品進行監督,涉及25家企業31張證書31個產品。
采取現場調閱審查相關記錄和樣機核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監督樣機在企業明示的合格產品存放處、市場、使用現場或購機補貼用戶處獲得。
證后監督檢查內容為企業名稱、地址和產品一致性,證書和標志使用情況。
二、證后監督結果
2025年共監督檢查274家企業的280張證書。其中:143張證書證后監督結論為“合格”,占比51.1%;13張證書證后監督結論為“整改確認后合格”,占比4.6%;92張證書證后監督結論為“不合格”,占比32.9%;另有32張證書符合注銷情形,占比11.4%。
不合格情況主要有拒絕接受監督、無實際生產地址、未按照規定要求變更證書信息、產品一致性保證能力不符合推廣鑒定大綱要求、無法提供樣機和產品一致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等。
注銷情形主要有聯系不上企業且在中國農機化信息網公示15日無異議、企業已注銷等。
三、結果處理
依據《工作規范》第三十條和《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規定,證后監督結論“合格”或“整改確認后合格”的,其試驗鑒定證書維持有效(見附件1);證后監督結論“不合格”的,試驗鑒定證書予以撤銷,不合格情形涉及生產者的,撤銷該生產者試驗鑒定證書(見附件2);聯系不上企業和企業已注銷的,試驗鑒定證書予以注銷(見附件3)。
各獲證企業須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嚴格遵守農機試驗鑒定制度要求,持續滿足推廣鑒定大綱要求,生產合格產品,規范使用試驗鑒定證書和標志。總站將持續加大證后監督力度,嚴懲違規行為,切實維護購機者的權益。
附件:1.維持有效的農機試驗鑒定證書目
2.撤銷的農機試驗鑒定證書目錄
3.注銷的農機試驗鑒定證書目錄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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