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廣大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以及社會各界了解內蒙古自治區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現將2026年穩定實施的有關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發布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或農場職工),具體補貼依據由各盟市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結合實際確定,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等方式直接兌現到戶。對新增違法開墾耕地、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的耕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給予補貼,對拋荒一年以上等情況取消補貼。在自治區不予發放清單基礎上,各地可以按照規定在政策范圍內進一步細化、明確不予發放的情況。
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補貼對象為從事農牧業生產的農牧民和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牧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牧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牧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實施方式為“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旗縣審核、盟市兌付、直補到卡(戶)”。以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畜產品穩定安全供給為著力點,將更多先進適用機具有序納入補貼范圍,聚焦機播(機插)增產和機收減損,重點支持高性能
播種機、智能高速
插秧機、大型智能高端聯合
收獲機械、舍飼畜牧養殖機械等有助于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丘陵山區農牧業生產急需、農機裝備補短板、畜牧養殖等領域發展急需,以及事關國家、自治區重大戰略實施的農牧業機械的推廣應用。
三、小麥“一噴三防”補助。補助對象為承擔實施小麥“一噴三防”任務的主體。鼓勵各盟市充分發揮社會化服務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作用。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在小麥生產中后期混合使用殺蟲劑、殺菌劑、植物生長調節劑,促進保大穗、增粒重、提單產。
四、玉米大豆馬鈴薯生產者補貼。補貼對象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馬鈴薯實際生產者。各地具體補貼標準不一,根據各地當年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馬鈴薯實際種植面積測算補貼資金,允許實施差異化的補貼標準,原則上同一縣域內保持一致。
五、耕地輪作補助。補助對象為承擔耕地輪作任務的種植主體。重點支持在大興安嶺沿麓地區實施玉米與大豆、油料作物輪作,在西遼河流域實施玉米、雜糧與大豆、油料作物等輪作,在陰山沿麓地區實施玉米、雜糧雜豆、小麥等與大豆、馬鈴薯、油料等作物輪作,在土默川及黃河流域實施玉米、馬鈴薯等作物與大豆、小麥、向日葵、雜糧雜豆、特色作物等輪作,兼顧引導黃河灘區禁種高稈區種植矮稈作物等重點工作,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支持特色作物適度發展。
六、農業社會化服務補助。圍繞糧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農產品生產,聚焦小農戶和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將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等先進適用技術作為重點內容,推廣應用集成配套的綜合性解決方案,促進高產高質、節本減損。補助對象為項目實施區內為農業生產提供耕、種、防、收等產中環節以及產前、產后環節服務的農牧民合作社、家庭農牧場、農牧業服務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服務主體。優先支持承擔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任務的服務主體承接項目。原則上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30%,單季作物畝均補助總量不超過100元;脫貧地區原則上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40%,單季作物畝均補助總量不超過130元。
七、強制撲殺補助。補助對象為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銷毀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的所有者。資金主要用于預防、控制和撲滅國家重點動物疫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動物的補助和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實施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的補助等。
八、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農牧領域)。中央財政繼續為種植、養殖兩類12個品種提供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包括稻谷、小麥、玉米、大豆、棉花、馬鈴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三大糧食作物(稻谷、小麥、玉米)制種、奶牛、能繁母豬、育肥豬。在所有旗縣(市、區)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在托克托縣和扎魯特旗實施玉米種植收入保險,在扎賚特旗實施大豆種植收入保險。其中,種植業品種(稻谷、小麥、 玉米、大豆、棉花、馬鈴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三大糧食作物制種等)參保農牧戶、各類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的保費自繳比例為 20%,三大糧食作物制種保險國家認定的玉米、小麥制(繁)種大縣或育繁推一體化企業的保費自繳比例為 15%;養殖業品種(奶牛、能繁母豬、育肥豬)參保農牧戶、各類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的保費自繳比例為 20%。
此外,自治區財政綜合考慮相關因素,對盟市旗縣產業支撐效果較好、有帶動作用的地方優勢特色農畜產品險種納入自治區財政補貼范圍。如巴彥淖爾市果蔬,通遼市開魯縣紅干椒,赤峰市敖漢旗谷子,通遼市肉牛,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杭錦后旗肉羊,阿拉善盟駱駝等12個品種。農牧戶、村或嘎查集體(委員會)、參保企業或經營者保費自繳比例為20%。
九、跨省就業交通補助。補助對象為防止返貧致貧對象和需要繼續幫扶的原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中符合條件的跨省務工就業人員,每年可安排一次往返交通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補助對象外出務工就業,降低務工就業成本。
十、雨露計劃。補助對象為防止返貧致貧對象和需要繼續幫扶的原建檔立卡脫貧人口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新成長勞動力。資金主要用于補助對象家庭教育支出,促進新成長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實現技能就業、穩定增收。對于以前年度開始享受政策且仍未完成職業教育的補助對象,可繼續享受政策至正常畢業。
上述政策,中央財政資金按照規定因素測算分配到自治區,由自治區級按要求結合地方實際組織基層細化補貼范圍、支持對象和補貼標準,并按規定做好公開公示,相關直接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直接兌付到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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