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及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快農機創新產品中試驗證和熟化應用的意見》(農機發〔2025〕1號)、韓俊部長在大力培育農業科技領軍企業強化農業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現場會上講話精神等有關要求,加力推進先進適用農機裝備一線部署應用、實現高水平農業科技自立自強,我站決定組織申報開展機械化精量播種試驗示范。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內容
(一)機具引進改制。引進小籽粒作物氣吸式精量
播種機具不低于3臺/套,并根據我市機械化播種生產應用實地條件進行適應性改制,適用于丘陵山地地形地貌和土壤條件,滿足蔬菜等小籽粒作物播種農藝要求。
(二)開展試驗示范。重點在榨菜、蘿卜、葉類蔬菜、油菜等小籽粒作物方面,開展機械化精量播種試驗示范,涉及產業不少于3個,示范總面積不低于100畝。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我市長期穩定從事農業機械化生產服務的組織或農業企業。
(二)基本條件
1.依法注冊登記,且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和違法行為(附營業執照、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承諾函或查詢記錄并加蓋鮮章);
2.擁有生產作業機械5臺/套以上,有豐富的農機化作業服務經歷,且具備一定的機具試驗改制能力;
3.擁有農機存放、維修,零配件存放等設施設備;
4.近兩年內未出現生產安全事故(附承諾函或查詢記錄)。
三、申報程序
(一)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自愿向所在區縣農業農村部門或農機推廣機構申報,填報《機械化精量播種試驗示范申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表),并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二)區縣推薦。各區縣從申報對象中,遴選推薦不超過1個符合申報條件的實施主體,并于2025年12月3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市農機總站。
(三)評審公示。市農機總站組織專家,對區縣推薦的申報對象進行評審,擇優遴選1個符合要求的實施主體并進行公示。
(四)組織實施。市農機總站與所屬區縣農業農村部門或農機推廣機構、實施主體簽訂《機械化精量播種試驗示范協議》,并予以一定經費支持。相關區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指導監督實施主體按照協議內容完成試驗示范任務。任務完成后,實施主體報送工作情況總結及相關材料,市農機總站會同相關區縣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驗收。
聯系人:彭維欽,聯系電話:023-67909981;郵箱:njzzzbjsk@163.com;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松牌路94號日月潭大廈2樓。
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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