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政策效益,圍繞陜西省特色產業發展需求,加快提升陜西省設施農業發展水平,支撐保障糧食安全和發展優勢特色產業,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近日,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印發了《陜西省溫室大棚骨架成套設施裝備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以滿足農民群眾和現代農業對機械化生產的需要為目標,以穩定實施政策、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為主線,支持和加速推進先進、適用、環保的新型設施農業機械產品的推廣應用。通過試點,大力探索農機新產品分類歸檔、補貼驗收、資金兌付的方式方法,引導推動設施農業規范發展和轉型升級,為下一步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試點產品
試點產品為溫室大棚骨架。
補貼標準
試點產品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原則上依據同檔次產品市場銷售均價的25%進行測算。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最終產品或具體檔次的補貼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測算比例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具體分檔參數及補貼限額詳見<<陜西省溫室大棚骨架成套設施裝備購置與應用補貼限額一覽表>>(附件1)。溫室大棚骨架成套設施裝備年度補貼限額農民不超過20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超過60萬元。

補貼對象和起補面積
補貼對象為延安市安塞區和寶塔區建設溫室大棚并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溫室大棚單棟起補軸線面積為300平方米(含),原則上需集中連片建設。注:軸線面積指溫室大棚跨度x長度,日光溫室不含外置式耳房。
試點資金規模
試點期間,年度試點補貼資金為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量按不超過我省年度中央財政資金總規模的15%安排,其中,補貼資金總規模低于1000萬元的,年度使用資金量可提至最高150萬元;3億元及以上的,年度使用資金量不超過4500萬元。實際試點資金量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確定。
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延安市寶塔區和安塞區,省農業農村廳可根據試點實施情況適時調整試點范圍,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應明確市域試點縣(市、區)并報省農業農村廳備案。
試點期限
自本實施方案發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按本實施方案要求建設完成(以發票日期為準)且核驗通過的溫室大棚骨架可以享受補貼。本實施方案發布之日前建設的溫室大棚骨架不享受補貼。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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