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切實做好甘肅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現將2026年度相關安排與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甘肅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由甘肅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具體實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https://td.sxwhkj.com)常年開放,投檔信息常年受理,生產企業可隨時投檔。
(二)甘肅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將根據企業投檔情況,定期分批次組織專家進行整理并報送整理結果至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進行審定、公示、公告。請各生產企業密切關注投檔平臺“省級公告”欄、“甘肅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公開專欄”。若產品被退回待修改,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修改并重新上報,以免錯過當前批次審核。
(三)已納入“甘肅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的有效產品無需重新投檔。因證書到期換證或產品信息發生變動的產品,需重新投檔。后續隨補貼額一覽表調整而開展投檔的常規機具、“優機優補”機具及農機創新產品,將隨相關公告同步啟動投檔,不再另行發布通知。
二、投檔要求
生產企業須嚴格按照《甘肅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2024-2026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甘農機函〔2024〕28號)及以下要求進行投檔。
(一)檔次與補貼額確定。企業須嚴格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參數及價格等,遵循“就低不就高”原則選定所屬檔次,并在不高于選定檔次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選擇(填寫)補貼額。
(二)資質與信息要求。以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認證)證書為資質投檔的產品,其證書狀態須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查詢為“有效”;投檔產品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鑒定、檢驗、認證、檢測報告等信息一致。嚴禁提供虛假信息;同一型號產品不得分投多個檔次。
(三)參數與配置填報。填報的投檔參數應為相關報告中的設計值。若報告參數為范圍值,則以范圍值下限填報相應檔次;對于投檔要求中涉及但鑒定/檢驗(認證)報告未體現的主要參數與配置,需另行提交證明材料。
(四)材料提交規范。所有上傳文件應為原件掃描件。單個文件大小限制:圖片格式不大于1M,PDF格式不大于10M。機具銘牌照片應為鉚接在機身的實物拍攝,清晰顯示生產企業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證書有效期范圍內,包含年月日)、執行標準(現行有效)等信息。機具照片需上傳正前、側方、正后三個方向的視角照片(輔助駕駛系統設備除外,具體要求見后)
三、其他說明
(一)證書到期換證產品。以現場審查或材料審查方式注冊的,需上傳原鑒定報告及注冊確認報告。以直接確認方式注冊的,需上傳原鑒定報告。原鑒定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須與完整的推廣鑒定報告或檢驗報告合并掃描上傳,可在相關頁面標記出投檔所需參數。
(二)強制性(自愿性)認證產品。在投檔平臺“檢驗報告”處上傳認證報告中與申報型號相關部分的內容,并可在報告頁面標記出投檔所需的基本配置和參數。
(三)“優機優補”的機具。符合“優機”評選條件的農機生產企業依據《甘肅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優機優補”“有進有出”工作實施方案》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投送或提交有關資料。生產企業在“優機”產品自主投檔時需上傳《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優機”產品承諾書》,承諾書以及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可一并上傳至其他佐證材料一欄。
(四)配置參數變更的產品。企業對于配置和參數發生調整變更的產品,須按照檔次參數要求重新投檔。
(五)北斗終端與輔助駕駛系統。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機構出具,并嚴格符合《北斗衛星導航自動測量型接收機通用規范》(GB/T39399—2020)等國家相關標準規范;輔助駕駛系統設備只需上傳能清晰顯示設備型號、生產廠家及安裝于主機上整體狀態和所有部件擺放在一起照片各一張。
(六)現場演示評價機具。對投檔審核、補貼實施過程中發現的風險機具及“優機優補”需參加現場演示評價的機具,現場演示評價通過后可正常參與補貼,未參加或評價不通過的產品,暫時不列入補貼范圍或暫停補貼資格。因暫停補貼資格引發的經濟糾紛和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違規處理與責任
企業提供的投檔信息必須真實可靠、準確有效,如發現存在提供虛假信息、投檔信息與鑒定(檢驗、認證、檢測)報告不符、參數變更未報告或未據實報告、產品不在補貼范圍內、不符合檔次參數要求等情形,均按違規投檔處理。因資料不全或不清晰,導致未通過投檔審核,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業承擔。
五、聯系方式
投檔聯系電話:0931-8324319
平臺技術支持:400-056-0569
材料報送郵箱:gansunjbt@163.com
附件: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優機產品承諾書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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