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各區農業農村局,各區農業(農機)服務中心,首農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市農業農村局對北京市2019-2020年度第四批農機購置補貼投檔產品進行審核,在審核中發現,臺州市軒信機械有限公司、衡山恒鑫農業裝備制造有限公司、司達特(北京)畜牧設備有限公司、天津麥格天農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將不符合檔次要求的產品違規進行了投檔,違反了《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相關規定。市農業農村局分別于9月25日、9月27日對上述企業違規情況進行現場調查核實,并對企業負責人依法依規進行約談。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的通知》(京政農發〔2019〕162號),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取消臺州市軒信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XZ-S60型智能噴桿
噴霧機”的補貼資格,限期30日內完成整改;取消天津麥格天農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2ZBX-2型
移栽機”的補貼資格,限期30日內完成整改;暫停衡山恒鑫農業裝備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9GY-15型糞污固液
分離機”的補貼資格180日,在暫停期內完成整改;對司達特(北京)畜牧設備有限公司進行警告處理,限期30日內完成整改。
各區農業農村部門和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對涉事生產企業所有補貼產品進行重點監控,發現其他違規行為依規處罰。涉及的相關企業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有關規定,認真完成整改,落實崗位責任,規范投檔工作,在整改期限內將正式書面整改報告報送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視同拒不配合,將依照相關規定作進一步處理。因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暫停和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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