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各相關單位及專家:
為科學、規范、廉潔、高效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7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審核工作規程(試行)》相關要求,現擬在全疆范圍公開征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審核專家,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4〕3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新農機〔2024〕740號)和《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規范(試行)》,對生產企業自主投檔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進行審核,必要時可提請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組織開展現場演示評價或驗證。
二、專業范圍
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范圍內(含兵團)從事農業機械管理、推廣、試驗鑒定、科研、高校等工作的專家。
三、推薦條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政治紀律、行業規定,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責任心強,身體健康,能履行職責。
(二)具有5年以上農業機械相關工作經驗,具備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熟悉農業機械基本結構及工作原理,熟悉農機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范標準。
(三)身體健康,能夠按要求認真履行評審職責,在時間和精力上能夠保證參加相關工作和活動。
(四)會熟練使用計算機,互聯網等信息設備。
四、推薦方式
由本人自愿申請,如實填寫《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審核專家推薦表》(見附件),經所在單位審核后推薦,我中心組織開展評審,確定入選專家。
五、推薦時間
各單位推薦材料請于2025年1月10日前報送至自治區農業農村機械化發展中心農機裝備處,同時將蓋章版掃描件和Word版發送至電子郵箱xjnjnjc @163.com。
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審核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推薦申請常年受理,定期對各單位推薦專家入庫申請進行集中審核,將符合條件的專家及時納入專家庫。
六、其他事項
(一)專家應確保填報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二)專家推薦單位應認真審核,嚴格把關。
(三)為了確保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審核工作的公正、公平性,農機生產企業的在職工作人員不得推薦。
聯系電話:0991-4331047
地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93號
郵編:830054
附件: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審核專家推薦表
自治區農業農村機械化發展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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