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等規定,部分因違規經營暫停補貼資格的產品,在暫停期滿并經涉事企業整改后提出了恢復補貼資格申請。經研究,現就恢復部分產品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明確如下:
一、恢復補貼資格產品名單
連云港市連發機械有限公司的1GKN-250H(證書編號:T201900030293)型高箱
旋耕機、連云港蘇連機械有限公司的1GKN-280(證書編號:T202132320408)型旋耕機、河南巨隆科技有限公司的1GQN-150(證書編號:T202100431876)型旋耕機、江蘇清淮機械有限公司的1KJ-35A(證書編號:T202232320369)型雙圓盤
開溝機、江蘇神農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的2BFG-16(10)(250)(證書編號:T202032320354)型旋耕
施肥播種機、江蘇大力士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1GKM-250型(證書編號:T202332320413)旋耕機,以上產品自函發之日起,恢復在我省補貼資格。
二、有關要求
(一)相關農機企業要汲取違背大綱要求改變產品參數的違規教訓,各參與補貼農機企業要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履行好主體責任義務,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再度發生。
(二)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的相關規定和省相關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監管工作的意見》等要求,加強補貼申請審核,強化補貼風險防控,落實異常情形主動報告制度,加強對相關產品類似情況的監管,發現問題按規定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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