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近日,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聯合印發《關于實施好云南省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擴大報廢更新補貼范圍并提高補貼標準。詳情如下:
補貼范圍
在《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大力度實施云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云農機〔2024〕4號)報廢補貼農機種類范圍基礎上,將
田間作業監測終端、糧食干燥機(烘干機)、色選機、磨粉機、農機北斗輔助定位系統、果蔬干燥機、農用水泵、深松機、堅果脫皮機、青(黃)飼料收獲機、薯類收獲機、碾米機、果蔬冷藏保鮮設備等納入報廢更新補貼范圍。根據政策實施情況,適時對報廢補貼農業機械種類進行調整。
補貼標準測算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補貼與更新補貼兩部分構成。報廢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詳見附件)。為穩定群眾預期,原則上繼續執行《云南省農業機械報廢補貼額一覽表(2024年修訂)》中已有相關類別的補貼標準。新增類別補貼額測算,充分考慮運輸拆解成本和殘值等因素,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不超過3萬元。報廢并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單套最高補貼額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報廢并更新農機北斗輔助定位系統單套最高補貼350元;報廢并更新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以上四類機具設備報廢補貼申領要以購置同種類新機具設備為前提。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便民利民和提高效率的政策要求,優化補貼審核流程,明確從審核到資金兌付的時限要求,及時規范準確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機主,讓百姓盡快享受到黨和國家的惠民惠農政策。同時也要強化政策實施監管和風險防范,緊盯機具回收、機具核驗、報廢拆解、資金兌付等關鍵環節,嚴厲打擊信息造假、以小充大報廢、一機多地報廢、單機多次報廢、廢件拼機報廢等騙補套補違法行為。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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