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范圍和時限
1.實施范圍:全區12個盟市、2個計劃單列市。
2.實施時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補貼對象
自治區范圍內符合以下條件的養殖主體:
1.養殖規模要求:荷斯坦奶牛、娟姍牛、乳用西門塔爾牛、三河牛等存欄100—3000頭;奶羊(薩能、東佛里生等專用品種)存欄500只以上;馬、駝存欄100匹(峰)以上。
2.其他條件:依法設立且經營正常,財務等管理制度健全規范,符合當地奶產業發展規劃;具備養殖備案碼和有效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配合監管監測;養殖場或其主要股東對乳制品加工企業出資占比≥50%。
三、補貼標準
1.新建加工項目:2025年內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按加工環節2025年設施設備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主體最高補貼100萬元。
2.改擴建項目:2025年前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在2025年內實施改擴建項目并完成投產通過驗收的,按改擴建環節2025年設施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主體最高補貼100萬元。
四、補貼方式
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方式,養殖場先行投資建設,驗收合格后發放補貼。
五、申報流程
1.項目申報:項目單位達到驗收標準后,可分別于8月15日(第一批)、12月31日(第二批)前向所在地旗縣農牧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蓋章)。
①養殖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②乳制品加工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和《食品生產許可證》;
③新建項目備案書或改擴建項目立項書;
④乳制品加工企業建設投資相關合同、發票;
⑤影像資料:設施、設備照片等;
⑥證明為養殖場自辦加工的其他佐證材料(包括法人情況、出資情況、股權情況、資金來源等)。
2.驗收審核:旗縣農牧部門收到項目單位驗收申請后,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并公示驗收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將驗收結果報盟市農牧部門。盟市農牧部門對旗縣報送的驗收結果進行核驗匯總后,報自治區農牧廳備案。備案完成后,啟動資金撥付程序。
3.資金撥付:按照“零基預算”工作要求,9月底前驗收的項目納入2026年預算撥付,預算資金下達后按程序撥付資金;12月底前驗收的項目納入2027年預算撥付,預算資金下達后按程序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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