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4-202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的通知
各地、州、市農業農村局,各有關產銷企業: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新農機函〔2024〕740號)要求,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組織編制了《2024-202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經專家評審、專題會議審定、公示征求意見后,現印發執行。同時,對《2024-202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進行調整,第一批一覽表中
旋耕機品目的7個檔次產品限制補貼范圍,南疆五地州和伊犁州、吐魯番市、哈密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僅林果主產縣可以補貼;取消5鏟及以下
深松機、11行及以下
條播機、免(少)耕條播機等25個檔次的補貼。自本通知印發之日(含)前,購買的機具仍按原政策執行。
其他事項按《關于印發<2024-202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通知》(新農機〔2024〕142號)有關要求執行。
附件:1.2024-202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
2.2024-202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專項鑒定產品補貼額一覽表
3.2024-202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調整)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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