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調整印發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農廳辦函〔2025〕107號
有關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25年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5〕15號)精神,結合實際,為推進我區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現將再次調整后的《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本通知印發后,《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調整印發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廳辦發〔2025〕55號)同時廢止。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刪減發布)
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3〕11號)和《農業農村部關于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的通知》(農經發〔2022〕1號)要求,為促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規范發展,有效推動聯合經營,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規模和效益,打造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的縣域樣板,合理規范使用項目資金,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實施鄉村振興和農業強區戰略,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通過項目實施,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質強基增能,項目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水平穩步提升、聯農帶農服務能力不斷增強,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加快發展,打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的縣域樣板。到2025年底,全區支持農民合作社不少于90個,支持家庭農場不少于110個,組建縣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縣域產業品牌聯合社若干個。
二、實施主體
(一)安排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資金900萬元。支持武鳴區、全州縣、岑溪市、平南縣、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天縣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由上述6個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實施。
(二)安排家庭農場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資金550萬元。支持永福縣、鐵山港區、覃塘區、容縣、八步區、大化瑤族自治縣開展家庭農場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由上述6個縣(區)農業農村局實施。
三、資金來源
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
四、實施時間
2025年。
五、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建設內容
(一)支持生產力水平提高和綠色標準化生產經營。支持農民合作社改善生產設施條件,重點支持有條件的合作社、聯合社購置現代農業設施設備,智慧農業管理設備,購買綠色農藥、生物有機肥料,推廣使用新品種,生產“兩品一標”農產品,支持配備農產品分選分級設備,推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銷售,支持發展農產品電商,支持農民合作社糧油大豆生產。
(二)支持合作社規范化發展。支持農民合作社提升內部管理能力,應用財務管理信息化工具規范財務核算;支持農民合作社參加經營管理、品牌策劃、財務管理等業務培訓;支持開展專題宣傳,打造農民合作社發展樣板。
武鳴區、全州縣、岑溪市、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天等縣各支持≥17個農民合作社,平南縣支持≥5個農民合作社。支持的對象應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登記且納入農業農村部重點監測農民合作社名錄庫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同時具備經營規模適度、財務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有效、生產服務優質、聯農帶農緊密、社會聲譽良好等相關條件。
(三)創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此項僅由平南縣負責承建)。支持若干個合作社、聯合社以分工合作方式組建縣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原則上,每個縣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圍繞一個產業創建,服務帶動合作社、家庭農場;協助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建品牌聯合社,推行“六統一”經營,建立利益連結、聯農帶農機制;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規范化建設,建立經營主體信用體系。
(四)組建縣域產業品牌聯合社(此項僅由平南縣負責承建)。支持由若干個合作社、聯合社以分工合作方式聯合經營,按照“一產業一品牌一聯合社”模式,將本縣特色優勢產業一產、二產、三產的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聯合起來組成品牌聯合社,推進全產業鏈“六統一”經營,形成統一品牌運營、統一產品標準、統一產業經營、統一市場營銷、統一價格體系、統一利潤返還,構建一產作為全產業鏈經營第一車間的現代農業新型經營模式,確保一產小農戶享受二三產利潤返還,實現產業可持續發展。
六、家庭農場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建設內容
(一)支持生產力水平提升和綠色標準化生產經營。支持家庭農場改善生產設施條件,重點支持有條件的家庭農場購置現代農業、智慧農業設施設備。支持購買綠色農藥、生物有機肥料,推廣使用新品種,生產“兩品一標”農產品。支持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銷售,支持發展農產品電商。
(二)支持家庭農場規范化發展。支持本縣家庭農場信息化建設、推廣應用信息化記賬軟件,支持參加生產經營管理培訓和專題宣傳,打造家庭農場發展樣板。
永福縣、八步區各支持≥27個家庭農場,大化瑤族自治縣支持≥26個家庭農場,鐵山港區、覃塘區、容縣各支持≥10個家庭農場。支持的對象應為納入全國家庭農場一碼通服務系統、經營規模適度、財務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有效、生產服務優質、聯農帶農緊密、社會聲譽良好的家庭農場。
(三)創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此項由鐵山港區、覃塘區、容縣負責承建)。支持由若干個家庭農場以分工合作方式聯合創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建設內容與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項目相同。
(四)組建縣域產業品牌聯合社(此項由鐵山港區、覃塘區、容縣負責承建)。支持若干個家庭農場以分工合作方式聯合經營,組建縣域產業品牌聯合社,建設內容參照以上品牌聯合社建設內容,規模任務是合作社整縣推進項目的80%。
七、資金使用要求
(一)農民合作社項目資金支持對象僅為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家庭農場項目資金支持對象僅為家庭農場。各項目縣要嚴格按照資金使用方向相關規定,不得受理以中介機構名義直接代理申報的資金項目,項目資金不得用于購買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已支持的農業機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費用、興建樓堂館所、彌補預算支出缺口等與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無關的支出,不得統籌和挪用。
(二)要突出重點,合理確定支持標準和單個主體資金支持上限,原則上對單個主體的資金支持不超過20萬元,防止人為“壘大戶”。
(三)有關市、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及時與財政部門溝通,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強化資金使用過程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范資金支出。
八、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各項目縣所在市要切實做好指導服務,指導項目縣做好本年度項目工作,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各項目縣要加強組織領導,根據自治區項目實施方案制定縣本級實施方案,送所在市農業農村局審核后,于2025年7月15日前將本級項目實施方案(蓋章掃描版)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備案。
(二)加強過程監督。各項目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項目全鏈條監管,全面梳理排查資金分配使用環節中的風險點,嚴禁以撥代支,嚴禁擠占挪用、虛報冒領;要按規定程序做好項目申報、補助對象、資金安排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保障涉農主體知情權和選擇權,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向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匯報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和項目階段性執行情況。
(三)做好項目總結。各項目縣要對標對表完成項目建設內容組織開展項目驗收工作,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將項目實施總結報送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并按要求報送有關佐證材料和支持實施項目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具體名單。對獲得資金支持的農民合作社實行名錄管理,通過重點監測農民合作社名錄庫記錄財政資金支持情況,動態監測農民合作社生產經營和聯農帶農情況;對獲得資金支持的家庭農場應當及時通過“一碼通”服務系統記錄財政資金支持情況。同時,要及時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上報任務完成情況和資金執行情況。
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聯系。聯系人:黃柳瑾,聯系電話:0771-218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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