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農業機械化促進辦法》明年1月1日實施
該法規是武漢市順應建設現代農業需要,并結合了本市建設發展現代都市農業的實際,在原《武漢市農業機械服務管理條例》(1998年4月24日武漢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8年9月25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準)的基礎上,依據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2004年公布)和《湖北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2007年公布)修訂而成的。
《武漢市農業機械化促進辦法》共25條。該《辦法》主要分為總則、工作機制及政策保障扶持措施、農機機械監督及管理、農機質量投訴及違法違規處罰、附則等五部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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