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加力推進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加快農業機械結構調整,近日,吉林省農業農村廳、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聯合印發《關于實施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對農機報廢更新補貼進一步擴大范圍、提高補貼標準。詳情如下:
擴大報廢補貼范圍
2024年,《吉林省農業農村廳、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吉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農聯發〔2024〕7號,以下簡稱《2024年方案》)規定報廢補貼機具種類為:
拖拉機、播種機、水稻插秧機、聯合收割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等9個機具種類,2025年繼續實施。
2025年,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實施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5〕3號)要求,明確增加水稻拋秧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糧食干燥機(烘干機)、色選機、磨粉機等6個報廢補貼機具種類;按照國家政策規定,今年吉林省自行確定的報廢補貼范圍再增加單行玉米收割機、打(壓)捆機、埋茬起漿機、深松整地聯合作業機、鏵式犁、深松機、耙、旋耕機、秸稈粉碎還田機、青(黃)飼料收獲機等10個機具種類。共計增加16個報廢補貼機具種類。
以上25類補貼機具的具體報廢補貼額按新發布的《吉林省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額一覽表》執行(詳見附件)。
提高報廢補貼標準
(一)納入《2024年方案》的補貼機具,繼續執行2024年發布的報廢補貼標準,其中,只報廢不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不再給予基本報廢補貼額;報廢并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按提高標準執行。
(二)新納入報廢補貼范圍的水稻拋秧機參照水稻插秧機報廢補貼政策予以支持。報廢水稻拋秧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按報廢補貼額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不超過3萬元。
(三)報廢并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按報廢補貼額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以上三類機具設備僅報廢不購置同種類新機具設備不享受報廢補貼。
對于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的回收拆解企業,須由各地單獨審核后確定,未經單獨審核確定的回收拆解企業不得開展此類機具報廢拆解。
《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信息造假、以小充大報廢、一機多地報廢、單機多次報廢、廢件拼機報廢等騙補套補行為。要加強監督管理,將機具拆解全過程納入視頻監控。要加大政策宣傳和解讀,切實提升政策知曉度和實施透明度。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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