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業農村廳、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實施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決定進一步擴大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力度,擴大補貼范圍并提高補貼標準。補貼詳情如下:
補貼范圍新增13類機具
將水稻拋秧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谷物(糧食)干燥機(烘干機)、色選機、磨粉機、耙(限圓盤耙、驅動耙)、深松機、果蔬分級機、果蔬干燥機、顆粒飼料壓制機、飼料混合機、碾米機等13類機具納入報廢補貼范圍。
提高報廢補貼標準
2025年1月1日起,報廢水稻拋秧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按不超過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報廢并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其報廢補貼額提高到1200元/臺(套);報廢并更新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以上三類機具設備報廢補貼申領要以購置符合國家規范的同種類新機具設備為前提(須提供2025年1月1日及以后購置同種類新機具設備有效憑證,否則不予補貼)。
更新補貼的辦理按照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對于尚未納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的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更新補貼標準為1050元/臺(套)。
《通知》要求,要進一步優化補貼申請和資金兌付流程,增加結算批次,加快補貼兌付,年底前將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及時完成錄入和兌付。鼓勵市縣結合實際探索提升補貼資金兌付效率新路徑。
本通知明確的擴大報廢補貼范圍、提高報廢補貼標準政策實施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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