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征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優機優補”等機具的通知
(贛農廳辦便函〔2025〕60號)
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提高政策實施的科學性、精準性和實效性,加力推進“優機優補”“有進有出”,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4〕3號)、《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江西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24〕58號)和“優機優補”“有進有出”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公開征集“優機優補”、農機專項鑒定、農機新產品和“退坡退出”等機具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一)“優機優補”產品。“優機優補”產品應重點聚焦有助于促進大面積單產提升、節本增效;提高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機械化水平,滿足農業生產急需;綜合性能強,能解決農業生產的痛點難點問題且生產主體滿意度高;在丘陵山區具有大面積推廣價值的重要機具。
(二)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農機專項鑒定產品應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聚焦農業綠色發展和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符合贛農字〔2024〕58號文件中《農機創新產品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實施操作指引》有關要求,具備先進性、安全(合規)性、適用性和宜機化等特性。
(三)農機新產品。農機新產品重點為暫不能開展農機試驗鑒定的新型農機產品或不適宜鑒定的成套設施裝備,應滿足我省農業產業發展急需,重點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主導產業、農業綠色化智能化發展,符合贛農字〔2024〕58號文件中《農機創新產品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實施操作指引》有關要求。
(四)“退坡退出”產品。“退坡退出”產品應重點聚焦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的、技術相對落后、群眾反映問題較多、實際使用性能較差的機具。
二、有關要求
(一)廣泛征求意見。各地要高度重視,廣泛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農機合作社、農機手、農機產銷企業,以及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設施農業、農產品初加工等相關產業部門的意見,綜合考慮機具品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等因素,組織科學規范論證,提出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建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農機企業建議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報送。
(二)嚴格資質審核。擬新增的產品機具品目應與《農業機械分類》(NY/T1640-2021)相關品目名稱一致。
(三)及時報送材料。請各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及時收集轄區內各縣(市、區)和農機企業建議意見,認真研究論證,并填寫征集匯總表(見附件),于5月15日前將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送至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管理處。
聯系人:熊錦,電話:0791-86214241
郵箱:cyfzk86234564@163.com。
附件:1.江西省“優機優補”補貼產品征集匯總表
2.江西省農機專項鑒定補貼產品征集匯總表
3.江西省農機新產品征集匯總表
4.江西省“退坡退出”產品征集匯總表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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