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 植保無人機具有作業效率高、智能化程度高、信息化水平高,以及減輕勞動強度等優點,是發展農業領域新質生產力的典型代表,是低空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發展智慧農業的關鍵環節。全面開展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將有效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降低農民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機成本,推動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應用普及,對促進農業科技創新和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近日,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河北省財政廳印發了《河北省2024—2026年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與應用補貼方案》(簡稱《方案》),具體補貼詳情如下:
補貼對象
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補貼對象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同一個補貼對象年度補貼機具上限為5臺。
(二)購機農民本人以及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中人員,由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生產者按照國務院民用航空、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規定的內容進行培訓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證書。
(三)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有健全的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并提供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
(四)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
(五)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并提供保險單,保險期不少于1年。
(六)簽訂河北省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對象承諾書(附件3)。
(七)市縣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補貼標準
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與應用補貼實行定額補貼,按《河北省2024—2026年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額一覽表》執行。所需補貼資金在省下達的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中統籌使用。按檔次確定年度作業量,達到一定作業量后方可兌付補貼資金。

補貼機具
為貫徹支持農機科技創新和嚴把機具資質要求,提升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和先進性,所有參加我省購置與應用補貼的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最大飛行真高不超過30米,最大平飛速度不超過50千米/小時,最大飛行半徑不超過2000米,具備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監視能力,專門用于植保、播種、投餌等農林牧漁作業,全程可以隨時人工介入操控的無人駕駛航空器。
(二)獲得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認證機構頒發的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三)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永久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
(四)申請補貼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生產和購機日期須同時在農機認證證書有效期范圍內。
(五)符合《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定要求。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